通知公告

重庆财经学院经济学院关于给予曾XX等19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
发布时间:2024年05月28日作者:编辑:经济学院管理员浏览量:

曾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范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李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李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隆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马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冉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舒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苏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覃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夏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杨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尹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张XX,女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胡XX,男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王XX,男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肖XX,男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徐XX,男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袁XX,男,学号:Z2023XXXXXX,经济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学生;

以上19名学生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三周星期五无故旷课2课时。根据《重庆财经学院学生管理规定(修订)》(重财〔2021〕128号)第三章第十九条有关规定,经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给予曾XX等9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。

请曾XX等19名同学做出深刻书面检讨,交辅导员处备案。同时,学院将按照《重庆财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》(重财〔2021〕226号)相关规定扣除其本学年德育素质分。

该文件视学生后期学风改正情况,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记入学生档案。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强化纪律意识,严格遵守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管理相关规定,杜绝此类行为。

 

      重庆财经学院经济学院

2024年528

 

 

 

下一条:重庆财经学院经济学院关于给予陈XX等9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
关闭

重庆财经学院-经济学院

地址: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尚文大道906号

电话:023-88968670 传真:023-88968669

  • 书记信箱:jjxysj@cqrz.edu.cn

  • 院长信箱:jjxyyz@cqrz.edu.cn